德赢AC米兰中国官方网站学生奖励办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引导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德赢AC米兰中国官方网站学生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的评选对象系指在德赢官网学习满一年以上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在籍学生班和学生。
第二章 评选类别和等级
第三条 班级可申报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分为三个等级,分获一、二、三等奖学金。
第四条 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由校务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第 三 章 评 比 条 件
第一节基本条件
第五条 先进班集体条件:
1、认真组织政治理论学习,积极开展思想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有良好的学风,必选课和指定选修课成绩及格率达到95%以上;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全部体育课成绩合格或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学年累计不超过2人次受到党、团、行政记过以下处分;
5、积极开展第二课堂活动,同学之间团结友爱、助人为乐;
6、班级管理制度健全,有详细的工作计划、记录和总结。
第六条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 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 准则》和校纪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讲文明礼貌;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认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各科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课成绩良好或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第二课堂活动,表现突出;
5、荣获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者必须是当年担任学生干部的学生。
第七条 评比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评选资格:
1、受到党、团、行政通报批评及以上的处分;
2、必修课和指定选修课有不及格者;
3、无故不参加社会实践者;
4、报到注册无故迟到者;
5、留级或降级后的第一学年;
6、休学和跟班试读期间。
第八条 上一学年受到党、团、行政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者,在下学年参加评优时降低一个档次。
第二节具体条件
第九条 评选优秀学生的具体条件:
1、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三等奖学金获得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思想考核成绩良好;
(2)必选课和指定选修课成绩平均75分(含75分)以上。
2、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二等奖学金获得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思想考核成绩优良;
(2)必选课和指定选修课成绩平均80分(含80分)以上。
3、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思想考核优秀;
(2)必选课和指定选修课成绩平均90分(含90分)以上;
(3)获得一等奖学金的学生应有3000字以上、高质量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或者其他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
第十条 评选优秀学生干部的具体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质好,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
2、能积极、主动、大胆开展工作,取得一定成绩,有开拓创新精神,办事公道,认真负责,团结同学有威信。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良好,本学年无旷课。
4、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热受劳动,勤俭节约,爱护公共财物。
5、组织观念强,坚决执行上级决定,能在上级与班级之间起桥梁作用。
6、为学校院系、班级开展各项活动,为促进优良校风、班风、学风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并得到公认和好评。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中的学生干部,系指担任班委会、团支部委员及以上职务的学生。
第十二条 未尽事宜,由各系和部门写出书面报告,学生工作处汇总、整理后,提出建议,报校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 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于每年9月初评比,10月中旬表彰。
第十四条 评比过程中,要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凡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学生则取消评奖资格;评优后一学期内,凡受到党、政、团处分的,取消荣誉称号,收回荣誉证书和奖金。以上空缺名额,不能补报,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办法解释权在学工处。